《弃妃竟是王炸:偏执王爷傻眼倒追》
作者:乐呦呦

正文 第2363章 先关起来 (1/4)
 
    “嗯,起来吧!”


    “说说神灵宫事,你去了神灵宫?”


    宫远徽暗捏了把冷汗,起身道,“回殿下,从我潜伏进天圣宫开始,就在调查,原本以我现在低级长老的身份是没办法进神灵宫。”


    “不过我……我娘来了南乐国,她也会帮忙,所以我就顺利进了神灵宫。”


    夜凰道:“我们的事没有必要让你母亲知道,还有你没必要撒谎。”


    宫远徽脸色微变,“没有撒谎,我会劝说母亲……”


    “哼,你见到大祭司没有?”慕容佑延懒得管她母亲是什么想法。
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
    “大祭司很神秘,除了圣女谁也不见。”


    连她母亲都不知道大祭司是谁,他更不知道。


    “想办法带我们进神灵宫。”


    宫远徽差点就又跪了,这点他真的办不到。


    神灵宫可不是天圣宫,天圣宫范围内,昭王府还有点权利和人脉。


    神灵宫就是摄政王都不得轻易踏足之地。


    “圣女有意抓你们,要进神灵宫唯有束手就擒。”


    就是跟关一他们说的办法一样。


    宫远徽接着道:“只有这样才能顺利进神灵宫见到大祭司。”


    他们要刺杀大祭司,就得这样做是最保障的办法。


    “那就这样办。”慕容佑延道。


    ……


    “启禀圣女,昭王世子抓住了闯天山的两个人。”


    端木妃雪惊讶地站起来,和南宫灸对视一眼,没有想到昭王世子如此厉害,他不是病秧子吗?


    端木蕊心里很开心,她的儿子果然是能干的。


    “把人带上来。”


    宫远徽带着人进来。


    夜凰和慕容佑延两人一起被关押在铁笼子里。


    手脚带着铁链。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,带着血迹足以可见经过多次打斗,体力不支才倒下。


    跟着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十个药人。


    见状端木妃雪便明白了,是有药人帮忙这才顺利抓住人。


    果然是有些本事的人。


    打量着笼子里的两个男子,“你们谁是凤明薇的儿子。”


    夜凰道:“是我。”


    “你?”端木妃雪上前仔细看,忍不住笑道,“想骗我啊?”


    “看你的样子就不像,一双狐狸似的眼睛,你应该是夜九枭的儿子。”


    说着她看向另一个人,“而他一双桃花眼,眉眼像极了凤明薇,他才是。”


    慕容家的男人,她见过。


    他才是慕容家的王爷。


    慕容佑延黑眸冷亮,的确长了是一双生动迷人的桃花眼,可惜太过冷漠无情,叫女人是又爱又恨。


    “想利用本王威胁母后?”他笑道。


    端木妃雪眉头拧起,“哼,你现在是阶下囚,还敢如此放肆!”


    还真是凤明薇的儿子!


    “带他下去,先关起来。”


    人是抓住了,该怎么用他的血他们不知道,需要灵月醒来才能做决定。


    宫远徽跟着一起去。


    “世子,不麻烦你了!帮了大忙,这次多亏了你,天圣宫会禀告父皇你的功劳,你们回去吧!”


    宫远徽暗暗捏紧拳头,笑道,“圣女这是什么意思?想抢功劳吗?至少让我见见大祭司吧!”


    “你见大祭司做什么?”端木妃雪道。


    “听闻大祭司有起死回生的能力,我想见识一下。”


    端木妃雪冷笑,“那你等着吧!大祭司见不见你,我做不了主。”


    “这两人是我抓住的,我会负责看守,等大祭司醒来,要见他们,本世子亲自带过去。这不过分吧!”


    端木妃雪眸色微沉,看了眼端木蕊,“你家侄子跟你一个德行。”


    烦人,难缠!


    端木蕊认为她如此阻拦,是想抢走儿子的功劳,便道:“本来就是,徽儿立了功,由他亲自押送人去见大祭司,有什么问题?”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,带着血迹足以可见经过多次打斗,体力不支才倒下。


    跟着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十个药人。


    见状端木妃雪便明白了,是有药人帮忙这才顺利抓住人。


    果然是有些本事的人。


    打量着笼子里的两个男子,“你们谁是凤明薇的儿子。”


    夜凰道:“是我。”


    “你?”端木妃雪上前仔细看,忍不住笑道,“想骗我啊?”


    “看你的样子就不像,一双狐狸似的眼睛,你应该是夜九枭的儿子。”


    说着她看向另一个人,“而他一双桃花眼,眉眼像极了凤明薇,他才是。”


 &nbs
特别提示:部分小说只能在APP阅读,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APP!看累了还可以免费听哦!


请扫码安装APP , 享受超爽体验吧!!!


打 赏

多少您说了算!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!关闭

打赏
微信支付


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,我们拒绝任何色情小说,一经发现,0即作删除!

QQ工具| 广告业务| 联系我们 | 会员帮助

新ICP备0810034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