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生农门俏绣娘》
作者:虞琴

正文 第296章 混世魔王 (1/2)
 
    “沈娘子,前面就是省城了。”彭老板指着眼前高大的城池道。

    自从沈秀与这位彭老板在麟城相遇,两人在茶馆聊了几句,便生出了合作的念头。

    刚好彭老板也准备回省城,两行人便一起上路了。

    沈秀微微掀起一点车帘,只见这省城的确不是府城和县城能比的,城池高大不说,城门前立的守卫也比县城和府城多。

    彭老板还有事要办,两行人便在城门口分开了。临走前,彭老板把四季绣坊的位置告诉给了沈秀。

    沈秀答应他,有时间一定到他的四季绣坊拜访。

    彭老板离开后,小师叔也要回府城。沈秀还想让她在省城多留几天,可是小师叔还记挂着阿壮和留孩学武的事,想尽快回到府城。

    小师叔离开后,碧莲便问沈秀:“沈娘子,我们现在要去哪?”

    沈秀道:“先找个客栈住下再说。”

    省城这么大,不一定能马上找到卫宴。目前最要紧的是先找个落脚之地。

    哪知道乡试临近,省城的各家客栈,几乎都住满了考生。

    沈秀连找了几家,不是客房已满,就是只剩下了柴房。

    难怪卫宴会这么早动身,沈秀感慨完,知道在客栈是找不到房间了,索性找了家牙行,准备租一座宅院。

    牙行的人听说她们要在省城待四五个月,便给她们找了个两进的宅院。

    宅院虽小,可前院既有待客的花厅,又有间小小的书房。同时内院的上房、厢房、厨房,一应俱全。

    后面的院子还有块菜地,地里还种着一些青菜。

    沈秀看过之后,觉得很满意。唯一不大满意的是价格,省城的物价比她所想的还要贵得多,这么一座小小的宅院,一个月也要十两银子的租钱。

    只是为了让两人住的舒服,沈秀还是痛快付了钱。

    牙行的人看她出手大方,还多提点了几句:“娘子应该是第一次来省城吧,我说句不该说的,这省城什么都好,就是有个出名的混世魔王。你们两位上街的时候,可千万要小心一些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混世魔王?”碧莲问道。

    牙行的人笑道:“这混世魔王是巡抚大人的小舅子。别的我就不多说了,回头你们打听一下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碧莲对那个混世魔王好奇的很,等牙行的人走后,便说要上街打听一下。

    沈秀知道以她的本事,完全可以自保,就由着她去了。

    碧莲去了半个时辰,回来的时候,迫不及待的把打听来的事情都告诉给了沈秀。

    原来省城的巡抚大人姓刘,这位刘巡抚有一妻一妾,只是正妻不受宠,膝下也无子嗣,便抱养了通房丫鬟所生的庶长子。

    而刘巡抚的妾侍,人称叶姨娘,听说极为受宠,膝下还有一儿一女。

    省城的混世魔王,就是叶姨娘的亲弟弟,叶向东。

    沈秀本来对巡抚大人的家事并不感兴趣,只是听说这混世魔王原来是刘巡抚的小舅子,不由得纳闷道:“这叶姨娘真有这么受宠吗?”

    刘巡抚好歹是朝廷命官,他就不怕有人弹劾他宠妾灭妻吗?

    碧莲道:“我听人说了,叶姨娘本来是官宦人家的女儿,还和刘巡抚定过亲。可惜后来叶家犯了罪,全家都被贬为了平民。在这之后,叶家就派人上门退了这个亲事。”

    “这叶家倒有自知之明。”沈秀感慨了一下,便问碧莲道:“那后来呢?”

    “刘巡抚与这叶姨娘青梅竹马,虽然两家退了亲,但他心里还惦记着叶姨娘,在考中进士后,便把叶姨娘纳为了良妾。”

    “叶姨娘嫁给刘巡抚的第五年,叶家便被平反了。叶姨娘的父亲还被调到了京城为官。”

    “外面那些人说,叶家当初获罪的时候,便从京城搬回了省城。后来刘巡抚为了照顾叶家人,便外放来了省城,从属官一点点做到了巡抚的位子。”

    “大概是刘巡抚对小舅子一向不错,所以叶向东便一直跟着这个姐夫,没有跟着父亲回京城。”

    沈秀听完碧莲打听来的这一切,才清楚,原来不是刘巡抚宠妾灭妻,而是叶向东的家世也不错,所以才能仗着这两重身份在省城称霸。

    “这叶向东为什么被称作混世魔王,他干过什么过分的事吗?”

    碧莲道:“街上的人说,他干过的过分的事情多了去了,比如他最喜欢在街上调戏良家妇女,所以每逢他上街的时候,省城的大姑娘小媳妇都不敢出门。”

    “好在这个叶向东经常被刘巡抚拘着在家读书,所以出门的次数并不多。”

    碧莲把一切都打听清楚了,“听说前一阵,叶向东还调戏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闺秀,惹得刘巡抚很不高兴。所以这段日子,这个混世魔王肯定是不会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沈秀难得来省城一趟,自然是要好好逛一逛的,而且她还答应了彭老板,要去他的四季绣坊。

    “既然这位混世魔王暂时不会出来,那我们明天就去四季绣坊。”

    四季绣坊在城东,而沈秀租宅子的时候,特地选了距离城东不太远的位置。

    她倒不是为了去四季绣坊方便,而是知道乡试的地点,也就是贡院,也在省城的城东。

    省城处处都比府城大,规矩自然也多得很。

    比如在省城,因为街道上的行人太多,所以只有达官贵人才能乘坐马车或者是坐轿,而平民百姓要出门,只能靠自己的双脚。

    沈秀原来在县城也好,在府城也好,大家对她这个秀才娘子,还算是有些尊敬。毣趣阅

    可来到省城,这里多得是官员的家眷和百年世家。

    别说一个秀才的娘子不够看,就连一个举人娘子得到的尊重也不是太多。

    毕竟省城的那些百年世家,哪个家里都有人在朝为官。在世家的大部分人眼中,只有进士身份,才配和他们平起平坐。

    幸好沈秀不怎么在意这种落差,即便得抛头露面靠双脚走路,她也走得笔直,一边走,她还一边观察行人们的穿着。

    正当她看着一个年轻妇女身上的窄袖短衫时,人群忽然像是被人分开一样,自动让出了中间的位置。

    沈秀的耳朵里刚听到有人说了“混世魔王”这几个字,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年轻的公子哥。

    这个公子哥看着约有十七八岁,年纪和卫宴不相上下,虽然不及卫宴生得好,但也长得眉清目秀,只是眉宇间有一股郁气,这股郁气让他整个人多了一种不好惹的感觉。

    沈秀很快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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