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洪荒第一鸦》
作者:一叶金

正文 第四百零二章 请指教! (1/2)
 
    在杨眉极其艰难的放下一个个世界的时候。

    吴天正拢着衣袖,在混沌中散步。

    就像享受着午后的阳光,眯着眼睛,闲庭信步。

    浮生偷得半日闲,大概就是吴天此时的状态和心境。

    他总能给自己挤出,啥都不想,啥都不干的时间。

    陶陶然,自得其乐。

    在洪荒如此,在混沌中,还是如此。

    这就是心态,乐观的心态。

    对未来,他总是看好。x

    当然是对他自己的未来。

    至于别人的未来,他当然不看好!

    因为这個混沌中,除了他都是别人,而这些别人,又都是他的仇敌!

    他既然看好自己,当然就不看好他们,或者说,看衰!

    所以,吴天的心情一直这么好。

    加上他现在身心愉悦,所以,就更加美丽了!

    诅咒之道的参悟有所得。

    练皮更有意外之喜!

    这还不值得偷闲半日来庆祝一下?

    吴天是这么想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
    心安理得,理直气壮!

    所以,身心也更加愉悦,更加放松!

    混沌一成不变的灰色,也在吴天眼中也变得亲切可爱起来。

    就像曾经,他看着夜空,不是喜欢星辰,而是喜欢夜色,因为那让他心安。

    我心安处即故乡,他现在也很心安吧。

    混沌散步,啥都不思,啥都不想。

    就这么无边无际的走着。

    混沌无道,自然也就没有路。

    所以,不用留意脚下,也不用辨别方向,不怕撞上山,也不怕踩进河!

    所以,吴天又找到了混沌的优点。

    他的嘴角又翘了翘。

    他果然有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。

    吴天由衷赞叹!

    吴天不知走了多久,因为,他没去想。

    因为,没有意义。

    直到走到他想停下来的时候。

    他的神思才慢慢回归,不再放空。

    吴天从衣袖中取出了双手,一双白皙修长的手,指节分明,非常完美,这是一双造化神秀之手。

    吴天的视线在自己的双手上停留,然后,又赞叹了一声。

    这也是他不久前发现的,原来他的手,也这么美!

    好吧,其实是他在混沌中待久了,也就找到了这双手可观!

    除了手,他也没有别的可观。

    混沌一色,他的审美,也只有在这双手上,还能体现。

    伸手可见五指。

    而且,还能翻来覆去的看。

    观手观?

    吴天微微一怔,想到了一个大道观!

    白骨观是为了不被色身所迷!

    而他这观手观是为了见色见美,愉悦身心。

    是反  其道而行之,逆反了白骨观!

    但在混沌中,却是有用。

    所谓观手观,也不过是吴天一念之间的自我打趣。

    寻个乐子罢了。

    吴天手上多了一块比诅咒神魔之皮大了不少的混沌神魔皮!

    这块神魔皮一到吴天手上,就开始撕咬吴天的手,很凶!

    正是排位靠前的上位吞噬混沌神魔之皮。

    吴天任他撕咬,闭目,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坐在混沌中,一动不动,成了一尊石像,灰扑扑的,被混沌淹没。

    一动一静,谓之道。

    这无论放在哪里,都是至理。

    因为不管是一动,还是一静,都是人在动或在静。

    与环境无关。

    所以可以说是放之四海,洪荒,混沌,皆准!

    吴天参悟吞噬神魔之皮上承载的混沌吞噬大道。

    虽然只是皮毛,但也不容他分心。

    因为他得到的神魔之皮,都不善,极恶!

    尤其是这块!

    已经生出了血肉,而且产生了世界!

    即便被他打残,还有实力咬人!

    恢复力惊人!

    这块皮,在神魔之皮中绝对恐怖!

    比恐怖神魔之皮还要恐怖!

    这段时间,吴天行走混沌,因为无所求,所以也无所得。

    在此之前,他也因为忙着参悟诅咒神魔之皮没有分心。

    他深明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道理。

    并且,一鸟在手,吃进肚子里才算是自己的。

    所以当务之急,是消化和吸纳手头上的混沌神魔大道!

    吴天沉浸在混沌吞噬神魔大道的皮毛中无知无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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