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绝品仙尊赘婿》
作者:葡萄要吐皮

正文 第174章 母亲的一通电话 (1/2)
 
    武统公会的会长,“我干饭”发了一条帖子,标题为:“郑宗师,第二个段苍穹!”

    公会的成员们,一到这个标题,连帖子内容都没,就纷纷在聊天界面,发消息质疑会长这一次不靠谱。

    然而,无论他们发多少质疑,即便聊天界面,被他们的质疑消息不断刷屏,那位神秘的会长,始终没站出来解释过半句。

    任由他们在那里刷屏、发帖,无可奈何之下,他们只好点开那条帖子,里面的内容。

    仅仅只是了一眼,所有人都傻眼了,纷纷被打脸。

    “卧槽!这位郑宗师怕是要逆天啊!还不到二十岁就达到了‘宗师’境,这在炎龙国的历史中,绝对的前无古人。”

    一楼回帖,还不到一分钟,点赞就过千,且增长的趋势,仍在不断上升!

    “十八、九岁的化境宗师,说他是第二个段苍穹,怕是不妥吧!这都无人能及了,超越段苍穹怕也只是个时间问题。”

    随后以最快的速度,把刚刚发出去,还来得及撤回的质疑消息,以及贴子,全部撤回、删除。

    他们之所以会如此,概因会长“我干饭”发的帖子,不仅内容简短,且具有极强的杀伤力,及无与伦比的说服力。

    帖子内容,只有一句话:“郑宗师,男,实际年龄十八至十九岁之间,其余资料不详,暂不设个人专栏!”

    至于‘化境宗师’,谁知道他这辈子能不能达到?想超越段苍穹宗师,有点痴人说梦。”

    “正解,欲达宗师何其难?有多少人一辈子,卡在内气巅峰,无法逾越半步?未来的事情谁都无法预料。”

    “所谓站得越高,摔得越痛,到最后只会沦为笑柄。”

    “楼上说的有点夸张了,会长也说了,只知郑宗师十八、九岁,其余资料不详,这就说明具体实力,会长也不知道啊!

    有可能郑宗师的实力,只是‘内气大圆满’呢?”

    “没错,毕竟年龄是硬伤啊!十八九岁,能达到‘内气大圆满’就够逆天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短短几分钟的时间,会长这条帖子下的回复,就超过了五百条,争论不休!
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条回帖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!

    “你们都傻了吧?会长都称呼他为郑宗师了,不是宗师之境,会长会这样称呼吗?你们动动脑子想想吧!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一定,会长定是他年纪轻轻,就达到了‘内气大圆满’,称呼他为郑宗师,也只是提前预测他的未来。

    来,会长很好这位郑宗师啊。”

    回帖马甲:龙华!

    “卧槽,你他丫的整这么酷炫,就他妈为了吹这么一句牛逼?我还见过段苍穹呢,你我炫耀过吗?”

    “哥们儿,好在目前吹牛逼不犯法,否则你非得牢底坐穿不可,这种牛逼也吹,你还真能吹,兄弟,叔叔不服,舅服你。”

    没办法,这他丫的,是个超级会员,此人发的回帖,字体格外醒目,想不被人注意都难。

    这条回帖内容一发出,就带有酷炫的特效,直接刷屏了三十秒:

    “我见过郑宗师,他确实只有十八、九岁,我还见过他出手,一指头废掉吴迪!”

    可就在大家都认为,龙华是在吹牛逼的时候,从来不聊天的会长,破天荒的@龙华:“兄弟,加我私聊。”

    然,就是这么区区几个字,犹如一枚重磅炸弹爆开,炸的手机前的所有人,脑袋晕乎乎的,心里就别提了,要多羡慕有多羡慕。

    少顷,帖子下方,再次炸开了锅:

    “小子,你是龙威武馆的少馆主吧?你父亲与我是老相识,平时你挺稳重的一个人,没想到你吹牛逼也这么稳啊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些回复的留言中,没有一条是选择相信的。

    “会长,我见过快递员巡逻,求私聊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就在整个乌沙市,都陷入到撕逼大战之中的时候。

    “会长,我见过段苍穹战斗,求私聊。”

    “会长,我见过东方逊光头,求私聊。”

    “会长,我见过你干饭喝粥,求私聊。”

    前世出生于南天仙域,郑少歌是有父母的。

    只是在他十四岁那年,父母均被邪修给杀了,郑少歌被父母藏在地窖里,这才侥幸逃过一劫。

    这一世既然重生在原主人身上,便也沾染了他的因果,属于原主人的一切,必须由自己来承担、接替,或者说接手。

    作为撕逼的当事人郑少歌,本想悠闲自在的陪着苏雨柔,等待五日后与东方逊的大战。

    却是接到了母亲的电话,准确来说,是身体原主人的母亲,勒令他赶紧去学校报到。

    若不是这通电话,郑少歌都要忘了这一世还有父母,既然继承了这副身体,那么原主人的父母,也就是自己的父母。

    毕竟自己并非歪门邪道,做事得遵循因果,因果有循环,天道有轮回,沾染了就得承担,若强行斩断,冥冥中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。

    不是天灾就是人祸,天灾针对的是本人,人祸则是针对身边人。正所谓人在做,天在!不要抱有侥幸心理。

    对于普通人来说,这事听起来很玄乎,但作为一个修真者乃至修仙者,郑少歌对此却是得很透彻。

    因果这种不见,摸不着的东西,在他眼里,是真实存在的,得遵循。

    再者郑少歌重生之时,就承诺过,要帮身体原主人,解决一切麻烦,与其说是帮原主人,倒不如说是为自己了却因果。

    日后就直称母亲吧!

    若非母亲的这通电话,郑少歌都快要忘了,在“清沙湾”这个偏远的小镇上,还有一个家。

    “郑少歌”的家世有些复杂,正是这复杂的家世,使得他宁愿做一个任人欺辱的上门女婿,也不愿意回家。

    重生后郑少歌都忘了,原主人还是一个高中生。

    只是这他丫的,结婚也太早了吧!就算你不愿意回家,也不用结婚这么早吧?

    连此时的郑少歌,回忆起关于家世的记忆,都免不了有些头大,在这段记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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