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玄幻:开局冒充少主娶妻》
作者:慕月

正文 第669章 亵渎神明的罪民 (1/2)
 
    第669章亵渎神明的罪民

    “你、你想怎样?”

    艰难地回过头,中年人诚惶诚恐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老实回答我几个问题,如果让我满意,我就放了你!”

    叶辰没有追击其他人,只是冷冷地望着眼前的中年人。

    毕竟都是帝级境界的武者,每人往不同方向逃窜,他速度再快,也不可能截住所有人。

    “好,只要是我知道的,一定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!”

    为了获得叶辰的赦免,这个中年人将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一般,脸上布满了殷勤的神情。

    “跟我大致介绍一下罪恶之渊的情况吧!”

    叶辰想了想,说道。

    “罪恶之渊?”

    中年人一怔,小心翼翼道:“莫非你没来过罪恶之渊?”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鲜血飞溅而出。

    叶辰随手一挥,剑锋顿时在那人的肩膀上削下了一大块肉。

    “啊!”

    中年人惨叫一声,捂着鲜血涌出的伤口,脸上布满痛苦之色。

    “我再声音一点……”

    叶辰收起巨剑后,一紧不慢地提醒道:“是我在问你问题,你要做的,就是老实回答我的问题就行,我说得够清楚了吧?”

    “清、清楚了!”

    中年人强忍着剧痛说道。

    他甚至不敢逃跑。

    因为他明白,逃跑只有死路一条。

    唯一的活命机会,就是老实回答眼前这个年轻人的问题。

    “那说吧!”

    叶辰做了个“请”的手势。

    “罪恶之渊,是关押罪民的囚笼,只是区域比较大而已!”

    那中年人这次倒也老实,立刻把罪恶之渊的情况大致叙述了一遍。

    听完后,叶辰不禁有些愕然。

    在此之前,他还以为,罪恶之渊是个群雄并立,势力割据的混乱地带。

    没想到,竟然是一座关押着无数罪民的囚笼!

    而所谓的罪民,并非个人,而是种族!

    也就是说,某个种族犯了大罪,就会被流放到罪恶之渊,世世代代都不得外出。

    至于他路上遇到的执法者,则是看守这些罪民的守卫。

    “那关押在罪恶之渊的罪民都有哪些?”

    想了想,叶辰又问道。

    “很多!”

    中年人急忙道:“有各氏族,以及各种族!”

    “具体一点!”

    叶辰追问。

    “人族中,有葬氏,还有程家,以及魂族……”

    “魂族?”

    中年人话还没说完,叶辰便心神一动,下意识回头看了安息一眼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不远万里来罪恶之渊,除了解决弑君剑内的戾气反噬之外,就是为了解开安息的身世之谜,再解除对方身上的诅咒。

    而在此之前,他就从荒烟那里得知,安息来自魂族。

    “是的,魂族也是罪恶之渊的罪民之一!”

    不知道叶辰心里所想,中年人继续道:“除了魂族之外,还有天凤族,火鳞族,精灵……”

    接下来,中年人列举出了很多罪恶之渊的罪民。

    除了人族之外,确实还有很多别的种族。

    “够了!”

    中年人还想列举更多,瞬间被叶辰打断,“这些罪民的祖先都犯了什么大罪,为何整个种族会被关押到罪恶之渊,且世世代代都不得而出?”

    “每个种族所犯的罪都不一样,不过大体都有一个共同点。”

    “哪个共同点?”

    “这些罪民的先祖,都亵渎过神明!”

    “亵渎过神明?”

    叶辰不禁有些惊愕,“莫非这些罪民被关押在罪恶之渊,就是因为亵渎过神明?”

    “不错!”

    中年人点了点头,“但凡关押在罪恶之渊的罪民,都被神明诅咒过,以至于后世子孙,世世代代都要背负这种诅咒,无休无止!”

    “他们都是如何亵渎过神明的?”

    叶辰又问。

    所谓祸不及家人!

    即便这些罪民的祖先亵渎过神明,惩罚罪魁祸首就行了,居然要后世子孙也要背负这种诅咒。

    难道高高在上的神明,心胸都如此狭窄吗?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小人也不知!”

    中年人摇了摇头,“小人只知道,无尽的岁月之前,神明建造了罪恶之渊,然后将亵渎过神明的罪民关押至此!”

    “而我们执法者,也应运而生,我们的职责,便是防止这些罪民逃出去为祸世间!”

    闻言,叶辰不禁有些惊愕,“罪恶之渊是神明建造的?”

    世间有神明,这一点已经让他很意外了。

    没想到,罪恶之渊居然是神明亲手建造,这更是让他始料未及。

    只是旋即,他又道:“既然罪恶之渊是神明建造的,应该固若金汤才对,为什么还会有罪民逃离出去?”

  &nb
特别提示:部分小说只能在APP阅读,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APP!看累了还可以免费听哦!


请扫码安装APP , 享受超爽体验吧!!!


打 赏

多少您说了算!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!关闭

打赏
微信支付


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,我们拒绝任何色情小说,一经发现,0即作删除!

QQ工具| 广告业务| 联系我们 | 会员帮助

新ICP备0810034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