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》
作者:浙东匹夫

正文 第21章 说服沮授-上 (1/2)
 
    邺城最繁华的酒肆鹿鸣楼,也不过是一座两层的木质小楼罢了。

    受时代的建筑技术所限,民用建筑只能靠“摊大饼”来扩大面积。

    不过,鹿鸣楼的主人显然还是非常想凸显自家生意的档次的,所以楼底的地基部分,是一层堆筑到三尺高的实心夯土基台,最外层还包砌了气派的石垣。

    同样是两层的楼,他家看起来就比隔壁阔气不少。

    李素领着辛评来到酒楼二楼、找到刘备和关羽的时候,也着实被刘备的声色犬马状态惊到了!

    刘备居然还喊了歌女陪酒!

    这这这……跟他一贯的形象不符啊!

    后来李素才知道,刘备这人还是很喜欢享受生活及时行乐的。

    刘备之前死过一个老婆,是讨黄巾期间,他带着关羽张飞在外奔波征战,老家被黄巾贼洗过一遍,就跟老婆失散了,应该是死了。后来刘备觉得天下也不太平,作为基层武官经常要颠沛流离征战,暂时还没再娶老婆。

    (注:历史上刘备后来还死过一个或两个老婆,但应该是当下密县丞、高唐县尉的时候,跟青州黄巾军交战,所守城池被攻破才死的。现在还没发生)

    在卢奴和安喜的时候,刘备之所以还很收敛,是因为中山是穷地方,没那么多享乐资源。可是到了邺城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邺城虽不如雒阳和长安,但也排得上整个大汉朝繁华程度前五名的大都市了。在这里,有钱就能买到声色犬马。

    这次难得连续捞了大笔外快、又持续征战奔波神经紧张,好不容易来一次邺城,刘备也就敞开了花钱。

    “伯雅,仲治先生,来来来,不要客气。久仰仲治先生大名,听说是使君最信重的笔杆子。今日咱不醉不归。”

    刘备很有礼貌地先推开歌女,然后亲自过来拉住辛评的手入席,还推了一个最漂亮的歌女坐辛评旁边。

    刘备此前的安喜县尉,就是三百石的级别,所以他跟辛评算是平级。这次贾琮说了奏报朝廷,肯定还会给刘备稍微升一升官,所以事后刘备的级别肯定是比辛评要高的,辛评也就不敢造次推辞。

    人家笑脸相迎,多个官场朋友总是好的。

    桌上的酒,还是中山冬酿,只不过比在中山本地喝到的还要好,极为清冽绵柔。显然中山商人都把本地最好的酒卖到州治邺城来了。

    满桌的菜肴,有在青瓦上炙烤的新鲜鹿脯肉、鹿肝,以及其他三五种野味的肉类。

    李素来到这个世界,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高端奢华的饮食享受,也是食指大动,唾液腺疯狂分泌。

    其实,哪怕是之前那个被他夺舍的肉身本尊,活到十五岁,也没吃过烤鹿肉呀。

    李素见状,也有些疑惑:“不是说汉朝没有铁锅所以不能炒菜,没有食用油所以也没法做铁板烧么?大哥面前那块烤得吱吱冒油的鹿脯肉,是哪来的那么多油?鹿肉本身挺瘦的,肯定没那么多油。”

    不过他的疑惑很快就解开了,因为服侍他陪酒烤肉的歌女,也动手帮他烤了一块。

    他暗中观察歌女的操作,才发现,原来是旁边放了一个瓦罐,里面有白白的狗的肠系膜(也就是相当于猪的“网油”部位),在烤鹿脯之前,歌女用竹片夹子把狗网油包裹在上面,稍微烤一会儿后网油就化掉了,变成了刘备面前那块肉的样子。

    李素心中暗忖:“这看起来有点像是后世越南人的瓦片烤肉了。记得上辈子去越南旅游时,导游还说这种烤肉法是南越王赵佗时代流传下来的古风,没想到真是,汉朝也这么烤。”

    他闻着香味,食指大动,夹了一块鹿脯,有一股淡淡的花椒和丁香的气味,一口咬下,差点儿好吃到舌头都掉了。

    难怪《周礼》里面,把“馐”列入周天子的“八珍”,看来狗狗的油烤菜确是有奇效。(注:“珍馐美味”中的这个“馐”字,最初的意思是用狗油包裹烤的狗肝)

    李素吃了一会儿,看到一旁的辛评也是匕箸翻飞,就知道对方非常满意。

    看来今天这顿饭,刘备是下了血本请客了,花费应该不斐。

    酒过三巡,刘备主动提起:“仲治,备有一事相请,舍弟刚才应该也跟你提过了。舍弟想出任代表使君上洛奏报的信使,备也想作为护卫和证人,一起上洛见见世面,得到一个在朝廷公卿面前露脸的机会,还请仲治帮忙美言几句。”

    辛评来之前,已经有点心理准备了,知道对方又给金饼又请吃上等宴席、请歌女陪侍,肯定是要帮忙办事的。

    不过,也是到了这一刻,他才知道是想求为使者。

    他心中盘算了一下,这事儿其实有难度,但金饼也拿了,吃喝玩也弄过了,不好推辞。

    “这事,稍许有些麻烦,咱也不是不肯帮忙,只是不知刘县尉为何要上洛?就是为了见见世面,没有别的理由?”他决定先试探一下对方的理由是否坚定。

    刘备跟李素对视一眼,李素便接过话茬,决定再吐露一些半真半假的理由:“其实,也不止于此,仲治兄或许不知,我大哥出仕之前,曾经贩过马,知道去京师的商路,如果能跟随递表的信使,可以免除沿途关隘津渡的商税,也能多获利一二十金……”

    这个理由,是不太敏感的,所以在非说一个理由取信对方时,李素取舍之下,就说了这条。

    辛评一听原来是想带私货捞一票,倒也觉得很正常——人家能逃税20金,所以送你3金牵线搭桥、再请吃喝玩,说得过去。

    辛评捋了一下思路,就想好了说辞:“既然有这方面的考虑,咱也给你指点条明路——此番,伯雅贤弟想当正使,是不太可能的。使君并不知贤弟的口才和应变才能,上洛奏对这种大事,怎么可能放心?

    所以,正使必然是使君身边的别驾从事。你们要想随团,最多只能为副,或者只是当一个证人,以备朝廷到时垂询。而且,你们得赢得别驾从事的信任,让他觉得你们还算可靠、能对此行有所裨益。”

    听了辛评这番内幕消息,李素才恍然。

    一开始确实把问题想简单了。

    贾琮要给朝廷上奏,这事儿是很正式的,跟告密谋反完全不是一个级别,当然要找口才和随机应变能力都深受贾琮信任的心腹主持才行。

    而汉末的官场惯例,刺史在做这种事情时,最信任的肯定是别驾从事。

    别驾二字,本意就是“刺史出行时,另有一车随行”,后引申为当刺史分身乏术时,出使代表刺史——比如《三国演义》上,益州牧刘璋派人朝见曹操,乃至后来联络刘备,派的都是别驾从事张松。

    李素和刘备只能退求其次,继续追问:“不知使君身边的别驾是……能否请仲治请来,一起畅饮叙谈?”

    辛评闻言,整个人条件反射似的往后微微一缩,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难缠的家伙:“你们想给沮别驾送钱?千万别,他这人不像……总之这厮秉公行事,很是难缠!你们还是得有真才实学,让他相信带上你们,有助于完成使君的使命,他才会帮你们美言。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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