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九世剑仙》
作者:爱吃宵夜

正文 第三章 遭贼了 (1/2)
 
    随着李忆安采摘来的药材,李家每年都有不少的收入,之后,李忆安建议开始雇人去采摘,甚至包了一块田地,用在地球上学到的草药培植技术配合自己的一些仙门方法,开始了人工的栽种,效果颇好,之后便开始了大批量的种植。

    如今的李家,已经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了,而且每年的收益还在不断的上涨,人工栽植的草药,虽然药效不如野生的,但是量大管饱,而且销路好,生意也不仅仅是提供给附近的几个药铺。

    现在换了个大宅子,雇了些佣人伺候父母。这一世,父亲没有战死,母亲也没有为了扶养他而劳累致死。日子也一天天变好,这正是他曾经数个夜晚里做梦都希望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今年就要离开了,这他喵跟梦一样啊~”,李忆安望着自家的一大片田地,有些感慨的说道。

    此时的李忆安已经九岁了,如今的他还是聚气境二阶,不过他一点也不慌,这些年能好好的陪着父母,就算让他付出再多,他都愿意。只要去了北边的战场,修为是迟早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忆安,真的要走了么?”李大壮牵着一头小毛驴站在李忆安的身后。

    “爹,你和娘亲好好的等我回来,多听听娘亲的。”李忆安说道。

    他要离去的想法,在去年冬天已经告诉了李大壮和陈玉兰。

    陈玉兰当即就是一口拒绝,自家孩子才八九岁,就要离家那么远,万一要是出个什么意外可怎么办。

    李大壮也表示,不能接受,李家就这么一个香火,现在家里的日子也慢慢的变好了,可孩子却要远游。做爹的,也不放心,毕竟还小。

    李忆安没办法,又搬出了三岁那年所编造的那个剑客的故事。

    李忆安告诉父母,其实那个剑客是一个仙人,已经收了他做徒弟,他所会的这一切都是那个仙人告诉他的,包括,教父母的那些拳法,剑法,以及培植草药的这些,都是那个仙人教的。

    父母不信,李大壮无奈只能使用真元,模拟了一个老者的声音,这才把父母给唬住。

    李大壮和陈玉兰也知道,如果真是被仙家看上了,是李忆安的福气,是他们李家的福气。

    李大壮当即表态:“要好好的跟随仙人修行,以后有了仙人的本事,那生的娃儿可就是仙童了,给李家长脸。”

    徐玉兰则说道:“要是看上了哪个仙子,一定要带回来给娘亲好好看看。都说仙子长得极美,娘亲要好好给你把把关,可不能被那些漂亮的仙子骗了。”

    李忆安:“...”

    可真到了要离开的日子,只有李大壮来送李忆安,陈玉兰,一大早就不肯离开自己的房间,在里面哭的跟个泪人一样。李大壮喊了半天,没办法,只能自己一个人来送儿子,身后还跟着一头小毛驴,以及一些佣人。

    小毛驴是李忆安让李大壮准备的,现在的他要是骑马有些勉强,所以弄了头小毛驴当代步工具。

    李大壮一本正经的说道:“出门在外小心啊,一定要小心啊”一边说着,一边把手里牵毛驴的绳子,交给了李忆安。

    李忆安一步跨上,头也没回,慢悠悠的骑着小毛驴远去。其实李忆安是不敢回头,因为他也哭的跟跟泪人一样,实在是不舍得。几万年,真就跟做梦一样实现了,曾经的那一幕幕虽然已经成为历史,但回忆是痛苦的。

    李大壮看着远去的李忆安,等终于看不见,才终于把持不住了,蹲在地上哭了出来:“啊,这兔崽子都不知道跟老子道个别......他娘的白养了。”

    佣人:“老爷,保重身体啊,可别哭坏了。”

    佣人劝了会儿,突然没了声音,李大壮抬头才看到了陈玉兰此时就站在他身侧。

    陈玉兰:“哭什么哭,儿子都没哭,他老子倒是哭的跟跟娃娃一样,儿子去当仙人,这是好事,哭什么哭。”

    周围的佣人都憋着笑,不敢说话。

    李大壮:“你也不...”

    陈玉兰瞪了一眼李大壮,李大壮识曲的抽泣了下,擦干了泪水笑道:“忆安这是去寻仙做仙人去了,高兴,高兴才对。”

    ...

    此时已经走在官道上的李忆安身着一身麻衣,虽是冬天,但他体质极好,不惧严寒,背着一把李大壮给他新做的小木剑,骑着小毛驴前往了他的第一个目的地,平阳郡,乐泉山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选择今年出发也是有原因的,第一世的他在母亲陈玉兰离世后,就前往了前线战场杀敌,只有九岁的他却力大无穷,哪怕受了伤,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。

    原因就是在途径平阳郡乐泉山的时候,因为饥渴难耐和腹泻,李忆安在昏迷之际,误食了深山中的一颗神秘果实。

    等他入了仙门后才知道,那颗果实叫做焱狱种。对人体有强筋锻骨的功效,能让人力大无穷,以及极强的肉体恢复能力。

    而当时他说食用的时候,还未成熟。

    修仙者体内的气府,不仅是真元与本命剑的储藏之所,还能用来寄放其他物体,且并不会影响自己的真元与本命剑,如果放入天材地宝,对天材地宝有孕养的功能,甚至天材地宝还会反哺自身的气府。效果奇妙无穷,不同的天材地宝所发生效果还不同,简直就是一个宝藏,在仙门之间流传的天宝录里有详细的记载。

    而这些天材地宝都是可遇不可求之物,所以李忆安必须拿到手。

    因为李大壮并没有记忆中被拉去强行入伍,所以他怕因为他的出现,未来已经有了些许变动,所以实际上他提前出发了几天。至于为什么不更早去,也是怕变数太多,一动则万变。

    十天后...

    “骑上我心爱的小毛驴,他从来吃不到萝卜~~~”李忆安哼着小曲骑着小毛驴,离平阳郡已经只有了半天的路程。因为战乱,路上虽然有些难民,但还未遇到过土匪这些劫掠的恶人。他倒是也无所谓,无非就是练练手。

    “你一个萝卜看一天,回头也就吃那么点,不累,我可不行啊,驴兄,你主人我这些天吃不好睡不好,难受啊~”李忆安拍了拍驴脑袋。

    驴:“欧-啊,欧-啊”

    李忆安:“跟你废什么话呢,快点,加速,驾驾~”

    终于半天后,李忆安进入了平阳郡的城门,秦国对于人口的流动有非常严格的制度,所有人离开或者进入任何郡县,都需要上报其户籍,用作记录。估计也是为了追逃某些犯事儿的人吧。

    李忆安就一个小孩,记录的官兵也没多做询问,在门口做了一个简单的登记,便放行了。

    天色已经不早了,赶路一天,李忆安现在只想去找个旅店,好好洗个澡,睡上一觉,补充补充体力。

    由于城内除了特殊有要务在身的官方人员,其余人等一律不得骑乘的原因。李忆安正牵着他的毛驴在人群中艰难穿行。虽发生了战乱,但征兵的郡县不包含平阳郡,这里傍晚的人流量还是非常巨大的,毕竟是附近的大郡县。

    街上有来来往往吆喝商贩,街边还有耍猴,卖艺的,好不热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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