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万古武帝》
作者:异能专家

正文 第4349章 打开修罗界的大门! (1/2)
 
    第4349章  打开修罗界的大门!

    极恶魔王没有理会其他人,而是只与林云对视。

    在这片天地之中,唯有林云有与他对视的资格。

    “林云,你所猜测的并不错,这十只小蚂蚁的出现,仅仅只为了引出这两头畜生罢了。”极恶魔王开口。

    这一句话!

    几乎将在场所有人都羞辱了。

    历代武帝!

    称之为「小蚂蚁」。

    神龙与神凤!

    则被称之为「畜生」!

    神龙一双龙目,散发着森冷的光芒,带着冷意,还有一种无法掩饰的杀意。

    “林云,你是人才,死在这里,甚是可惜。”极恶魔王不紧不慢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天赋异禀,奇遇不断,也是这神域之中,为数不多迈出武帝境界,半只脚踏足武神境的绝世妖孽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,难道你真的认为,武神境便是终点了么?”

    极恶魔王的这一番话,令众人再度震惊。

    武神境之上!

    还有新的境界?

    “你究竟想说什么?”林云冷声问道。

    极恶魔王发出了一道笑声,缓缓说道:“本王可以给你最后一个机会,向他们一样,臣服本王。”

    “魔族统一三界,你便是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!”

    “本王可以向你保证,神域不会再有一人死去。”

    极恶魔王看到了林云的潜力。

    像是这般得天独厚之人,就算是在修罗魔尊时代,也是少有的。

    这种人,若是能够为他所用,日后极恶魔王的版图,还要扩展得更远,让他一统三界之后,甚至还能朝着无尽星域发展,开启真正的大星域时代。

    林云的声音掷地有声,在整个天地间回荡着:“十万年前,太古天尊带领龙神等人,将你们击败,以身证道,将魔族重创。”

    “朝你下跪的那位天帝,与修罗魔尊的嫡系同归于尽,保住神域太平!”

    “如今神域尊我为主,我又怎么可能向魔族低头?!”

    极恶魔王望着林云那认真的神情,寒声问道:“你看得清楚眼前的形势,将死之人,有何资格向本王提问。”

    “臣服,还是死!?”

    林云摇摇头,已经从储物戒指中,拿出了冰神之心。

    “无论经过多少漫长的岁月,无论经历过多少大战。”

    “过往不变!”

    “现在不变!”

    “未来不变!”

    “魔域都只有一个结果!”

    “灭亡!”

    林云的话语,那种言语中的自信,那种眼神上的蔑视。

    令极恶魔王不禁怒火中烧。

    “那就让本王送你最后一程,神域自今日开始,也无需再留下任何生灵!”

    “三界之中,只需要魔族!”

    话语刚落!

    极恶魔王便将魔气注入到了钥匙之中。

    刹那间!

    那钥匙从他的手中飞出,直冲九天之上。

    整把钥匙在虚空中不断地放大,仅仅只是在眨眼间,长度便已经达到了万米!

    它横于苍穹之上,宛若是一把天剑般。

    甚至还发出了啸声,如同幽泣般,令人不寒而栗。

    整个天地间,狂风席卷,电闪雷鸣。

    这等异象!

    更是扩张到了整个神域。

    在神域的每一个角落,都能够看得清楚。

    “八极龙爪!”<b...

    !”

    “涅槃神火!”

    神龙与神凤相继出手,想要试着阻止那钥匙打开修罗界的大门。

    然而!

    令人震惊的是。

    即便是强如神龙与神凤,他们的攻击在距离钥匙还有不到万米之地,被已经全部都被瓦解。

    “那片区域,充斥着很强的空间之力,如同一个空间风暴般,任何的攻击,恐怕都无法突破。”神龙沉声说道。

    这一切皆是不可逆转的!

    无论是神域联盟的众人,亦或者历代武帝,都是神情紧张严肃。

    唯有炼狱魔帝一人,兴奋异常。

    可怕的事情发生了!

    钥匙剧烈地摇动着。

    而天地间的仙气,竟是化作一道道光芒,向着它飞去。

    这些仙气化作的光芒,如同一场场巨雾般,冲天而上,进入到了钥匙当中,速度快到令人瞠目结舌。

    并且!

    随着仙气越发的浓郁,整把钥匙开始绽放出通天神光。

    那光芒!

    遍布了神域的每一个角落。

    而天空之上,一道直径长达千里的裂缝,缓缓打开。

    就如同一只巨人的眼睛,在虚空中展开般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一股寒意。

    随
特别提示:部分小说只能在APP阅读,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APP!看累了还可以免费听哦!


请扫码安装APP , 享受超爽体验吧!!!


打 赏

多少您说了算!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!关闭

打赏
微信支付


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,我们拒绝任何色情小说,一经发现,0即作删除!

QQ工具| 广告业务| 联系我们 | 会员帮助

新ICP备0810034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