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雄》
作者:河边草

正文 第1314章傻货 (1/2)
 
    李破酒足饭饱的从丈母娘府上溜达了出来,一边还在琢磨着接下来该去哪。

    他本来想去何稠那里瞧瞧,何氏工物该到面世的时候了,这应该是一本能够比肩齐民要术,天工开物之类巨著的著作。

    不过侧重点在于工程建造,农业技术,其他的……也只能说是可圈可点,而且这还远不到完结的时候,可以让人持续的补充内容。

    毕竟这不是一个人的著作那么简单,由他这个皇帝时刻关注,也就有着其他著作无法比拟的优势。

    历代王朝的皇帝们不太注重这个,他们的关注点一般都在自己的功绩上面,让人修史就比较有代表性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个人著述就很难进入朝廷的视线,除非著述之人享有大名,或者是流传开来,人尽皆知,才有可能被收入官府藏书之列。

    汉时和前隋在这方面做的都还不错,尤其是杨坚父子,对书籍都很热爱,还兴起了一波持续了数十年的藏书热潮。

    不管杨广出于什么目的,在他执政年间,光朝廷督造编纂的书籍就有几千册,确实算得上是不错的成就。

    如今何稠主编的何氏工物已经修订了不知道多少版了,现在离着成书也只一步之遥,随时都可能面世。

    何稠作为当世的建筑大家,又得到了李破的大力支持,不论人力物力都不缺,他的编著几乎必然会一鸣惊人,甚至可以说是填补古来著述的一大空白。

    李破想去先睹为快,再提提意见什么的。

    但他转念一想,还是等一等吧,明年雕版印刷的技术传到京师,再琢磨一下活字印刷的技术,正好可以趁机把何氏工物刊行天下。

    这事必须当做一件大事来做,大唐建国之初诞生的这部著作,在李破看来,必将引领一朝之风气。

    不管他的子孙们会怎么来看待这些,反正只在他这一代,何氏工物的出版都将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。

    所以准备工作要做的足够好,一旦刊行,就要让众人皆知……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另外他还想问问关于棉花的种植进展如何……

    这事同样足以改变一个时代,就像是前人发明马鞍子,马镫,种植出粟米等高产作物一样,棉花的作用也是巨大无比。

    它能够让中原的人们去到更北边的地方,尤其是士卒作战的时候,穿着棉衣的士卒会极大的降低对环境的要求。

    当年在北边,大家如果有棉衣御寒,无论是突厥人,还是高句丽人,都不会是冬天还能坚持作战一段时间的中原士卒的对手。

    换句话说,棉花能够极大的增强中原军队的战斗力,而在更为广阔的舞台上面,棉花这东西还能跟移民产生联系。

    自古以来有很多划时代的产物,对棉花的应用无疑就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不过这些都不急于一时,年前的时候司农寺那边报说,今年在各处试种的白叠子还看不出什么来,因为也只试种了半年,只不过大致上来看,北方好像比南方更为适宜栽种这种作物。

    当然了,这些都在李破料中,西北应该是福地……

    他对棉花的种植条件其实也不很清楚,可光照充足的地方应该更为适宜棉花的生长,南边阴雨连绵的,肯定不如北边。

    要不怎么说棉花会从西域传入中原呢?不过也是怪了,竟然是在南边找到了,也不知找到的这东西是不是就是棉花,如果不是的话……

    他娘的程大胡子,浪费了老子这么多的感情,那你就死在吐蕃吧。

    远在伏俟城,正在啃羊腿的程大胡子冷不丁打了一个哆嗦,心里一万遍的诅咒着这个该死的地方,以及吐蕃人和吐谷浑人,羌人信奉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神仙……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“走,咱们去楚国夫人府。”

    李破最终决定先不去打扰何稠了,过了年关再说。

    何稠能遇到李破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,因为当世之上,也许再不会有一个人像李破这样重视他了。

    比如杨坚父子都曾重用于他,可较真一下的话,都是用其术,而弃其学,李破则不然,看重的正是他一身所学,堪为知音。

    而反之亦然,能遇到何稠这样的当世建筑大家,李破同样也时常感到自己非常幸运,那些名臣猛将们在他心目中的分量,比起何稠来都要逊色几分。

    用后来人的话说,何稠就是那种可以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的国宝级人物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听了皇帝的吩咐,杜楚客和魏征对视了一眼,心里想法大致都是一般,就知道得去那边走一趟。

    皇帝出宫幽会的行为,对于他们这些近臣来说不很友好,主要是说出去不太好听,对于谄媚之徒自然不算什么,可能还会暗自窃喜,得了皇帝信重什么的,可对于注重名声的他们而言,就很别扭,可谁让他们是皇帝随侍近臣呢,只能跟着……

    护卫前来的罗士信就不管那么多,走了一段就凑到李破身边,“哥哥你说,俺跟贵妃要是……动手的话,哪个能……占些便宜?”

    你可真会说话,李破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这个愣头青,“你是不是疯了,竟然想跟贵妃动手?”

    离得近的护卫们竖起了耳朵,他们也很想知道答案,罗士信在军中向称豪勇,那膀大腰圆的身板确实也很有说服力。

    可阿史那贵妃在会盟时一战成名,轻轻松松宰了个突厥很有名气的将军,于是大家就又想起,阿史那贵妃本就是西突厥的始波罗,还曾在北边带兵跟突厥人厮杀过,平常管理千牛备身府时,也很有威严。

    议论纷纷间,显然给罗士信造成了一些困扰,这厮向来自峙勇力过人,自然很不服气,可惜阿史那容真是贵妃,也就是他的嫂嫂,不好真的动手试试对方成色,于是便到李破这里来寻找答案。

    这个问题他已经憋在心里许久了,这会问了出口,自己也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此时见皇帝哥哥这么一说,便扭扭捏捏的道:“哥哥莫要怪俺,俺也就是这么一问,哪里真敢跟嫂嫂动手?”

    他觉着自己还是很聪明的,趁着嫂嫂不在才问了出口。

    李破心累,这混账东西,和李春一样,整日里就知道好勇斗狠,我当年也是蒙了心,带出来的都是这么些狗东西。

    不过想了想,李破自己也乐了,也不能怪他们,当年那种情况就是这般,没点勇力和狠劲,大家都活不到现在。

    于是收拾了一下心情,“仔细”的糊弄起了傻子,“徒手相搏,你可未必是她的对手,拿起刀来各凭运气,骑上马,想都不用想了,你肯定是快木头,一刀就被她给斩了……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罗士信已经灰心的垂下了大脑袋,还有点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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